奥运现已落幕,但另一场商业上的竞赛仍在继续。在奥运会上大放异彩的奥运冠军的姓名成了商家争相抢注的目标。在奥运明星中,林丹(博客)的姓名名副其实成为被注册商标的“冠军”。早在1997年,“林丹”商标就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现在,在我国商标网上查找以“林丹”为称号的注册商标,共有54条记载,是奥运冠军之最。这些注册商标包含动物饲料、服装、文具、运动器材等,除少部分商标现已过期外,大多数仍处于有效期。和林丹相似,被无法抢注的奥运冠军还有许多,刘翔(博客)被抢注了48次,“叶诗文”被抢注为内衣品牌,以“孙杨”的姓名抢注的商标也正在进行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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