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间,有几代民警参与侦办此案,从毫无头绪到嫌疑人归案,民警走过多少路,访过多少人,经历过多少不眠之夜,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作案者不会永远逍遥法外,公平正义终究会到来
2001年12月8日10时30分,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西里镇派出所值班室内,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辖区某村村民阿炳(化名)拨打110报警称,他和同伴在一果园路边道沟里发现一具冒着火苗的尸体。接到报警电话的是民警宋志磊。警情就是命令,沂源县公安局格外的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公安机关通过尸检及现场勘验,专案组确定死者为男性,系被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并在被杀后遭遇抛尸焚尸。法医现场勘查发现,现场尸体呈头南脚北俯卧于路北排水沟内,尸僵存在于全身,尸表皮肤大部分碳化,四肢末端及双下肢部分碳化深达基层,双下肢后屈,双前臂放于腹部,经现场确认该无名尸系男性。法医现场提取到纽扣、衣物残片、麻袋残片等。
男子是谁?因何死于非命?尸体为何被抛弃在道沟里?凶手又是谁?这个凶案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专案组民警对案情做了多方面的揣测和摸排。从现场尸体被焚烧抛弃的迹象判断:正常的情况下凶手在杀人后,大都不会对死者尸体进行损毁,而此案,凶手在杀人之后,通过极端的方式对待死者的尸体,很可能说明二者之间仇恨很大。从以往的破案结果来看,此类情况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而本案的案发现场位于本镇邻村道路边,理论上来讲,应该是熟悉本地情况的人。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一点直接辨认死者身份的物件,也没有人报案,其身份成谜,死亡原因和背景也疑点重重。那个时代,监控设备覆盖面没有现在这样多,案发路段行人和车辆稀少,DNA技术也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精确。一时间,警方除了确定了死者的性别为男性以外,没找到任何有效线索。
专案组民警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追查工作,而是组织警力,沿着道路沿线的村庄,针对尸源情况展开失踪人员排查。尽管办案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苦于当时种种条件限制,一直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办工作陷入僵局。谁也没想到,这一晃就是22年。
22年中,这个案件始终没取得进展,它也成为沂源县公安局民警的一块心病,像一块石头一样,沉沉地坠在那里。
不过,沂源警方始终没放弃。让真凶归案,让死者瞑目是公安民警的责任和使命。虽然负责该案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不变的是沂源公安对使命任务的坚定。
2022年,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利剑2022”专项行动,该案再次被列为重点案件予以攻坚。专案组民警翻开厚厚的案件卷宗,对案件线索进行再次细致的梳理。沂源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秀光多次调度部署,要求充分的发挥刑事技术优势,尽快打开突破口。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马文成抽调技术、法医、侦查人员成立专案攻坚组,多次召集会议对该案进行再梳理、再深入剖析,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主攻方向,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值得庆幸的是,22年前负责命案现场勘查的技术民警提取并完整保留了大量检材,加之现在刑事科学技术的慢慢的提升,给了办案民警极大的底气。而确定尸源身份,是侦破此案的最重要环节。办案民警重新将当年采集的相关检材送交公安部刑侦局,对此进行了细致的检验。公安部刑侦专家成功比对确定死者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一胡姓家族有关联。
民警连续多日走村入户调查,发现该家族中一男子胡恒林于22年前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经过民警进一步确认,22年前在沂源县西里镇某村一道沟里发现的无名男尸就是失踪已久的胡恒林。
确认死者身份后,民警针对死者生前的社会关系进行了细致的梳理调查,发现死者胡恒林生前已经结婚,并且育有两个孩子。据走访了解,死者生前脾气性格古怪,经常酗酒后闹事,村里人都叫他“三癫汉”(意为神经病),夫妻二人感情也不和睦,经常动手打架。2001年阳历12月初,死者胡恒林突然“离家出走”再无音讯。经民警确认,死者胡恒林“离家出走”的时间和其发现被害的时间基本一致。
据民警调查,死者胡恒林的妻子王芳在其“离家出走”后,既没有外出寻找,也没有报警求助,20多年来如往常一般生活。胡恒林的两位哥哥曾经外出寻找过两回,但也没找到,之后便不了了之。
通过一系列调查,民警确定与死者胡恒林同村的男子徐光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与胡恒林妻子王芳有不正当关系。徐光这个人前科累累。1993年10月,他因犯盗窃罪被沂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7年8月,又因犯盗窃罪被蒙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2001年5月26日减刑释放。2003年3月27日,他因犯盗窃罪被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徐光因为多次入狱服刑,出狱后一直单身。
2022年8月2日,沂源县公安局副局长马文成带领专案组民警赶赴女嫌疑人王芳所在地,并将其传唤至当地派出所接受讯问。经警方审讯,王芳供述,2001年12月7日20时许,徐光为达到与王芳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目的,窜至胡恒林家中使用木锹把将胡恒林杀害。之后,王芳协助徐光连夜将胡恒林的尸体抛至沂源县境内一村道旁边果园的道沟里,并用汽油焚烧。
到案之后,王芳反复哭诉说,自己是个命苦的女人,其老公胡恒林平时好喝酒,不喝酒前脾气还可以,喝了酒后就控制不住自己,好骂人,还动手打人。而且,他不只打王芳,就连自己的两个孩子,甚至是家里的亲嫂子也打过。胡恒林失踪前在家务农,偶尔给人家算命、看看宅子。
说来也令人唏嘘,胡恒林高中毕业的时候,考上了大学。但因喝酒后用石头把人家的房子砸坏了,他没能上成大学。这件事也导致他的精神上受到了刺激。结婚后,因为犯下错事,被判劳动改造一年。
从这以后,胡恒林在酒后精神变得更不正常。村里人对他评价很差,他与兄弟姐妹关系也很差。他和妻子王芳有了闺女之后,仍然成天打架。
婚后,胡恒林经常因为怀疑王芳与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而对妻子大打出手。曾经有一回,王芳被胡恒林打到住院,腿都打断了,躺了好几个月。频繁的家暴致使王芳对胡恒林心生怨恨,其间便与徐光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一次,两人在约会时,被胡恒林发现,胡将徐光殴打赶走,并索要8000元赔偿。此外,胡恒林还多次到徐光的哥哥及母亲家中讨要说法。
王芳落网后,徐光闻讯后负罪潜逃。警方遂下发通告开展追捕工作。经专案组研判,徐光极大可能已逃窜到本村附近的山中。因该片区域山高林密,易于藏身,为尽快将其抓捕归案,专案组组织大批警力及警用无人机、警犬等,克服连日高温天气,对徐光可能藏身的区域进行全方位搜捕。同时警方规劝徐光亲属,请他们联系到徐光后要积极劝说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22年8月2日,民警到家里找徐光问话时,徐光正躲在山上。得知民警上门找自己之后,他打电话给胡恒林的儿子,并要求其打开手机录音功能。徐光在电话里说:“你和那些来找我的公安说,你爹胡恒林22年前叫我杀了。你和他们这么说就行,以后你和你妈妈好好过,看好东东(胡恒林儿子的孩子)。”
迫于警方压力,徐光在山上躲藏多日后,自觉没有逃跑的可能,于2022年8月6日主动向沂源警方投案自首。
时光回溯到2001年的那个下午。徐光的摩托车被镇上两个小痞子骑走了,他花6元钱打了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准备去找那两个人要回摩托车。
在去找摩托车的途中,徐光恰好看到了王芳骑自行车往家走。此前几个月,他们俩刚刚发生婚外情,成了一对地下情人。当时,他着急去哥们儿家喝酒,没有顾得上和王芳多说话,只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徐光和哥们一直喝酒到当天下午3点多,然后骑着摩托车回到了家里。
到家后,徐光先喂了自己家的牛,然后骑摩托车到了小卖部买了两盒“琥珀”烟。买完烟后,他骑车准备去胡恒林家里找王芳。他有一件外套,落在胡恒林家了。王芳催促他去拿走,怕被胡恒林发现。
徐光先是把摩托车停放在自己家屋前面的路上,再步行到了胡恒林家。走到胡恒林家门口时,听到胡恒林正和王芳吵架,还动手摔了东西。徐光走进院子时,看到胡恒林蹲在屋门口,于是主动递了一根烟给他。谁知道,胡恒林接过来,却一把将烟扔到几丈远的地上,黑着脸没有说话。
吃了个冷脸之后,徐光就离开了胡恒林家,步行到了之前停放摩托车的地方,骑车回家了。天刚黑,徐光又骑摩托车准备去胡恒林家里,他还是想找王芳。
这次,徐光先是把摩托车放在胡恒林屋前面的路上,然后步行到了他家东边。离着老远,他就听到胡恒林和王芳在吵架。他往旁边一瞥,恰好看到胡恒林家院子里的杏树旁倚着一根槐木锹把。
徐光拿着锹把离开了。离开时,他顺手把那根锹把放到了胡恒林家门口靠墙的一个地方。之后,徐光到了胡恒林邻居张胜家玩了会,和他抽烟聊了一会天。然后,他又来到胡恒林家。
进门的时候,徐光摸到那根木锹把,拿着它走到胡家院子里。再靠近胡家猪圈的地方,徐光看到胡恒林正蹲在墙根抽着烟。徐光从胡恒林身边走了过去,准备进屋子看看王芳怎样了。看到再次返回的徐光,胡恒林很是生气,“嗖”的一下站了起来。
胡恒林刚喊了一个字“徐”,徐光回过头,使上吃奶的劲抡起锹把砸向胡恒林。胡恒林“哼”了几下,身体僵直向后倒在了猪圈的墙根。徐光放下锹把,将胡恒林从猪圈墙外掀进了里面。接着,他走进胡恒林家北屋里,看到正在屋里来回走动的王芳。
徐光对王芳说:“坏事了,胡恒林可能被我打死了。”听到这话,王芳没有说什么,只是愣愣地站着。
见王芳没了主意,徐光到胡恒林家院子里东边一个夹道里找了一个装猪饲料的尼龙袋。这个尼龙袋里有塑料内袋,塑料内袋里还装着两个大“麸子包”(装麸子的用的大尼龙袋子)。徐光拿着袋子,钻进了猪圈。
听到胡恒林仍在喘气的“呜呜”声,徐光再次用锹把在胡恒林身上反复砸了几次,直至对方没有一点反应。然后,徐光把胡恒林的头上套上了塑料袋,将其装入一个花篓(当地农民装东西的筐子)里。
之后,王芳和徐光一起把那个花篓从猪圈里抬了出来,然后将其放在了摩托车后座上。
徐光用车座上的黑色皮条绳子,把花篓固定在摩托车上。他找王芳要了个塑料桶,想用来装汽油,烧毁胡恒林的尸体。王芳于是给了徐光一个塑料桶,还给了他30元油钱。
临走时,徐光嘱咐王芳说把地上、猪栏墙上的血迹处理干净。此时,大约是次日凌晨一点多。
徐光出村后,在一处加油站买了30元钱的汽油,油桶快满了。他骑着摩托车一路北行。大概一个小时后,徐光感觉车速变得很慢,地面的路已经成了土路。他估计,自己离开村子已经很远了。摩托车开着开着,车后传来“咕咚”一声闷响,花篓掉了。
徐光停下车,把花篓拖到了路北。他拖了几根树枝放在了花篓上,把油桶里的汽油全部泼到了花篓上面。接着,他用火柴点着火,再把油桶扔进了火里,然后骑摩托车离开了。徐光骑车到了公路上,停下来,看了看远处道沟里高高燃烧着的火焰。他沉默了片刻之后,原路返回了胡恒林的家。
徐光落网后,向办案民警交代,在自己杀害胡恒林当天没有与王芳商量如何杀死他。杀人的时候,王芳没有参与。他杀死胡恒林的目的,就是想将来和王芳在一起。
2002年12月,在杀害胡恒林一年之后,徐光曾经骑着摩托车去往日抛尸的地方打听风声。回来后,徐光告诉王芳,抛尸的那个地方都长起草来了,根本找不着,那里种了好多葡萄和苹果。
徐光说,事情发生22年来,他的生活虽然安定了,但他内心并不安定——看见警察就发怵,听见警笛声就心慌。为了安抚内心的不安,他还把胡恒林家的房子推倒重建了。当警方追捕他,他逃到山上后的那几天,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最后,他想通了:欠下的债终究是要还上的。所以,他选择了下山投案自首。
今年2月14日下午,天气阴沉,飘起了零散的雪花。笔者和沂源县公安局刑侦中队办案民警尚磊、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耿杨杨来到了22年前徐光抛弃胡恒林尸体的村道旁边的地沟里。
时过境迁,当年的村道如今已经变成一条柏油路。村道两旁的地里,现在种植了大片的果树,现场已经看不到任何过往的痕迹。冷风吹起,雪花飘飘,洒落到路上、我们的身上,洒落在果树林里。路边不时地开过一辆辆的大车。公路上只有我们几个人。天地之间,一片清冷、肃杀。
民警尚磊说,22年前,在本案发生后,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不小的恐慌。很多村民为此晚上不敢出门,社会上也流言四起。到了晚上,附近村民都不敢路过抛尸的那个地方,也不敢出门,因为当时不知道凶手是谁,不知道凶手是哪里人,不知道死者是哪里人。当时,部分村民还害怕凶手藏在村周围,所以外出上山、下地干活的人也紧张。平日里,老少爷们聚在一起,谈的都是这个事,这种紧张气氛持续了一两个月才有所缓解。案件发生后由于长久未破案,社会影响一直未完全消除。
沂源县公安局负责人对笔者说,22年来,这个案子一直是沂源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内心的牵念,每一年,都会拿出来盘点盘点。22年间,有几代民警参与侦办此案,从毫无头绪到嫌疑人归案,民警走过多少路,访过多少人,经历过多少不眠之夜,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作案者不会永远逍遥法外,公平正义终究会到来。
沂源县公安局刑警中队的亓圣刚中队长,对笔者感慨万般,王芳遭遇家暴,本身是个受害者,但最终她和徐光却采用了错误的办法和方式,触犯了法律,他们本身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耿杨杨说,徐光杀人后藏匿22年,最终,还是落入法网,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永远都不可能缺席。他希望,类似的悲剧永不再发生。
2月15日,笔者致电王芳,本来她答应在儿子的陪同下,到办案机关和笔者聊一聊。谁知道,她儿子的腰疼病突然犯了,疼得坐不起来,无法开车,要先去医院看病。王芳的儿子说,如果有什么想问的话,可以每时每刻打电话给王芳。
在一般人的认知里,一个人的死亡是天大的不幸,但在胡恒林的儿女和妻子以及部分村民看来,他的死亡,对这个家庭而言更像是一种解脱。
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共同生活之后,王芳心里已无了对徐光的怨恨,但同时,她对被徐光杀掉的胡恒林也没多少心疼和思念。她说,胡恒林死了这些年,自己甚至都没有梦到过他一次。倒是徐光被捕后,一直惦念着王芳,关心王芳的生活,王芳也一直惦念着徐光。王芳的儿子和女儿均对办案人员表示,希望从宽从轻处理徐光,希望他能早日回来,“一家人还在一起”。
22年过去了。如今,胡恒林的儿子已经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孩子。徐光和王芳从以前的地下情人成为公开姘居的“准夫妻”,一起度过了十几年的日子。人们很难用正常的标准去看待这个案件里的几个当事人。但是,导致悲剧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胡恒林多次对王芳进行家暴引起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办案人员提讯王芳的时候,她也表达过非常后悔当年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念头,但是,人死了,家散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2022年9月7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嫌疑犯徐光,并呈报最高检核准追诉。最高检同意对徐光的追诉。同案嫌疑犯王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由于已过追诉时效,不批准逮捕。
2022年9月8日,沂源县公安局于决定对王芳终止侦查并予以释放。2022年12月6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以徐光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本案移送起诉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1月16日,本案开庭审理。2月2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光死缓,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振华,山东临沂人,《检察日报》融媒体中心编辑、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挺进非洲》《白银案实录》《大山之子——张国森》等纪实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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